獨立董事莊景名

獨立董事李嘉元

獨立董事林子堯

 

永續發展委員會

本公司於2026年設置本委員會,永續發展委員會應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1. 制定、推動及強化公司永續發展政策、目標、策略、年度計畫及執行方案等。
  2. 檢討、追蹤與修訂永續發展執行情形與成效。
  3. 督導永續資訊揭露事項並審議永續報告書。
  4. 督導本公司永續發展守則之業務或其他經董事會決議之永續發展相關工作之執行。
永續發展之專(兼)職單位協助本委員會推行各項計畫,涵蓋下列編組任務,並向本委員會呈報永續發展之執行情形:
  1. 永續策略與揭露小組:
    負責公司永續發展策略規劃、年度目標設定與績效管理,統籌永續報告書編製與對外揭露作業,推動內部教育訓練與宣導活動,強化利害關係人溝通,提升企業ESG治理透明度與品牌形象。
  2. 氣候行動與碳管理小組(C-team):
    負責公司溫室氣體盤查、減量目標規劃與追蹤管理,建構碳數據管理機制,評估氣候風險與轉型機會,並規劃碳權取得與應用策略,開發碳管理與拓展業務合作,強化公司氣候韌性與低碳競爭力。
  3. 永續經營推動小組:
    由各部門最高主管擔任代表,並得視實際需要委任部門同仁協助執行相關業務,負責永續政策之內部傳達與跨部門整合,彙整及回覆永續報告書所需資料與績效數據,確保各單位依公司永續策略落實執行,並定期回報推動成果與改善建議。
  4. 永續小組執行前項編組之業務、彙整執行計畫或其他永續相關事務,並向永續發展之專(兼)職單位或本委員會提報執行成果。
本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